⑴ 琴几。
引 唐 王昌龄 《谒焦炼师》诗:“炉香净琴案,松影閒瑶墀。”宋 赵希鹄 《洞天清禄集·古琴辩》:“琴案须作 维摩 样,庶案脚不碍人膝,连面高二尺八寸,可入膝於案下。” 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1.琴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