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赈济的事务。
引 《清史稿·邦交志六》:“如遇军务、賑务,政府在各路运送兵食,均不给价。”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银行上》:“国家有军务、賑务缓急之需,随时通融,咄嗟立办,其便三。” 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1.赈济的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