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清代后期,各省总督、巡抚可以就地筹款,应付特殊用途,通常设置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机构。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⑴ 清 代后期,各省总督、巡抚可以就地筹款,应付特殊用途,通常设置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机构。久词网
引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十四回:“譬如他要领煤,这里 南京 是没有煤卖的,照例是到支应局去领价,到 上海 去买。” wWW.9CI.NEt提供
1.清代后期,各省总督﹑巡抚可以就地筹款,应付特殊用途,通常设置支应局,为非正式的财政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