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明代官府设置的采伐和贮存柴炭的机构。
⑴ 明 代官府设置的采伐和贮存柴炭的机构。久词网
引 《明史·食货志六》:“﹝ 永乐 ﹞四年置 易州 山厂,命工部侍郎督之,僉 北直、山东、山西 民夫转运。” by 久词网(9cI.Net)
1.明代官府设置的采伐和贮存柴炭的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