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谓失去配偶。
引 《荀子·富国》:“男女之合,夫妇之分,婚姻娉内送逆无礼。如是,则人有失合之忧,而有争色之祸矣。”杨倞 注:“失合,谓丧其配偶也。” 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1.谓失去配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