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送交定亲礼品。
⑵ 征聘。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引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庐江水》:“吴郡 太守 张公直,自守徵还,道由 庐山。子女观祠,婢指女戏妃像人。其妻夜梦致聘。” (9cI.neT)
⑵ 征聘。
引 《旧唐书·令狐楚传》:“桂管 观察使 王拱 爱其才,欲以礼辟召,惧 楚 不从,乃先闻奏而后致聘。” (9cI.neT)
1.送交定亲礼品。 2.征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