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征税的名目。
引 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今併省税名,尽依诸处为四限等第,先给户帖,餘一切名目勒停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:“今钱重货轻,若更为税名,以就其轻,其利有六。” 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1.征税的名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