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宋代制造军械的地方,隶属工部军器所。
⑵ 金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。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⑴ 宋 代制造军械的地方,隶属工部军器所。 《宋史·职官志五》:“南渡置御前军器所。by 久词网(9ci.Net)
引 建炎 三年,詔军器监併归工部,东西作坊、都作院併入军器所。”
⑵ 金 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。(9cI.net)
引 宋 宇文懋昭 《大金国志·科条》:“拘役之处,逐州有之,曰都作院,所徒之人,或使之磨甲,或使之土工,无所不可。” 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1.宋代制造军械的地方,隶属工部军器所。 2.金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