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指为获取报酬而代犯人受杖责。
引 清 余怀 《板桥杂记·轶事》:“乙酉鼎革,籍没田产,遂无立锥,羣姬雨散,一身孑然,与佣丐为伍,乃至为人代杖。” by wWW.9cI.neT
1.指为获取报酬而代犯人受杖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