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即等长杖。
⑴ 即等长杖。参见“等长杖”。
引 《宋史·兵志七》:“真宗 祥符 中,重定等杖,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为五等,诸州部送闕下,及等者隶次军。” by 久词网(9cI.nET)
1.即等长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