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清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
⑴ 清 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
引 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初设官庄,以近畿民来归者为庄头,给绳地,一绳四十二亩。” 久词网来自9CI.nET
1.清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