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土地的四至。
⑴ 土地的四至。参见“砧基簿”。
引 明 叶盛 《水东日记·丰文庆复清敏故园》:“又有得观( 紫清观 )之砧基旧簿于乡人,备载圃地三十餘亩。” (wWW.9Ci.nEt)
1.土地的四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