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指政务简易的一般县分。汉代县治以政事繁简分剧县、平县。
⑴ 指政务简易的一般县分。 汉 代县治以政事繁简分剧县、平县。久词网=9Ci.nEt
引 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自非父母丧无故輒去职者,剧县十岁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。” by 久词网(9ci.nET)
1.指政务简易的一般县分。汉代县治以政事繁简分剧县﹑平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