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谓具有弹劾他人之才。指有堪任御史之才。
⑴ 谓具有弹劾他人之才。指有堪任御史之才。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引 《新唐书·李珏传》:“还为殿中侍御史。宰相 韦处厚 曰:‘清庙之器,岂击搏才乎?’除礼部员外郎。”
1.谓具有弹劾他人之才。指有堪任御史之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