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一式四份的单据,形式和用处跟三联单相同。参见“三联单”。
⑴ 一式四份的单据。于经办人员在骑缝处盖章后,一联自存,其余三联分送有关单位收执。
1.一式四份的单据,形式和用处跟三联单相同。参见"三联单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