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解释
⑴ 隋时七部乐之一。采用高丽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来源:久词网(WWW.9ci.nEt)
引证解释
⑴ 隋 时七部乐之一。采用 高丽 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
引 《隋书·音乐志下》:“始 开皇 初定令,置《七部乐》:一曰《国伎》,二曰《清商伎》,三曰《高丽伎》,四曰《天竺伎》,五曰《安国伎》,六曰《龟兹伎》,七曰《文康伎》。”
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一》:“高祖 即位,仍 隋 制设九部乐……《高丽伎》,有弹筝、搊筝、凤首箜篌、卧箜篌、竪箜篌、琵琶。”
其他解释
1.隋时七部乐之一。采用高丽乐曲,配以十四种乐器,由十八人演奏。
相关组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