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汉字隶变的一种。篆字简省后的隶定称“隶省”。
引 宋 郭忠恕 《佩觿》卷上:“唐 玄度 以弁互为隶省,其不典有如此者。” 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1.汉字隶变的一种。篆字简省后的隶定称"隶省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