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我国古代星占学的迷信观点认为,人间祸福同天上星象有联系,因根据星辰的十二缠次(后亦根据二十八宿)将地上的州、国划分为十二个区域,使两者相对应,并根据某一天区星象的变异来预测、附会相应地区的凶吉。这种划分,在天称“十二分星”,在地称“十二分野”。其对应情况为:星纪(扬州,吴·越)、玄枵(青州,齐)、娵訾(并州,卫)、降娄(徐州,鲁)、大梁(冀州,赵)、实沈(益州,晋)、鹑首(雍州,秦)、鹑火(三河,周)、鹑尾(荆州,楚)、寿星(兖州,郑)、大火(豫州,宋)、析木(幽州,燕)。参阅《周礼·春官·保章氏》郑玄注、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。(WwW.9Ci.NEt)
⑴ 我国古代星占学的迷信观点认为,人间祸福同天上星象有联系,因根据星辰的十二缠次(后亦根据二十八宿)将地上的州、国划分为十二个区域,使两者相对应,并根据某一天区星象的变异来预测、附会相应地区的凶吉。这种划分,在天称“十二分星”,在地称“十二分野”。其对应情况为:星纪( 扬州,吴 越 )、玄枵( 青州,齐 )、娵訾( 并州,卫 )、降娄( 徐州,鲁 )、大梁( 冀州,赵 )、实沉( 益州,晋 )、鹑首( 雍州,秦 )、鹑火( 三河,周 )、鹑尾( 荆州,楚 )、寿星( 兖州,郑 )、大火( 豫州,宋 )、析木( 幽州,燕 )。参阅《周礼·春官·保章氏》 郑玄 注、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。
1.我国古代星占学的迷信观点认为,人间祸福同天上星象有联系,因根据星辰的十二缠次(后亦根据二十八宿)将地上的州﹑国划分为十二个区域,使两者相对应,并根据某一天区星象的变异来预测﹑附会相应地区的凶吉。这种划分,在天称"十二分星",在地称"十二分野"。其对应情况为:星纪(扬州,吴越)﹑玄枵(青州,齐)﹑娵訾(并州,卫)﹑降娄(徐州,鲁)﹑大梁(冀州,赵)﹑实沈(益州,晋)﹑鹑首(雍州,秦)﹑鹑火(三河,周)﹑鹑尾(荆州,楚)﹑寿星(兖州,郑)﹑大火(豫州,宋)﹑析木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