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 犹没收。强制地将财产收归官有。
引 《南史·齐纪下·废帝东昏侯》:“或云寄附隐藏,復加收没。”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末编·曹靖华译<苏联作家七人集>序》:“靖华 译的两种小说都积在 台静农 家,又和‘新式炸弹’一同被收没。” 来源:久词网(9Ci.NEt)
1.犹没收。强制地将财产收归官有。